发布时间:2025-08-07
因部分标的物资延缓处置,现对原采购文件进行如下变更澄清: 一、报废模具招标单位邀请函第1条中,招标保证金由“拾伍万元整”调整为“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柒拾万整(其中贰万元为安环履约保证金)”调整为“壹拾贰万元整(其中贰万元为安环履约保证金)”。 二、报废模具招标单位邀请函第6条第①点中,装运地点由“安徽嘉新指定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芜湖众力部件有限公司、马鞍山恒晟智能制造产业园、安徽华星消防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芜湖瑞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马钢(芜湖)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芜湖市恒鹏机械有限公司、芜湖县灵芝机械有限公司等地)”修改为“安徽嘉新指定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芜湖众力部件有限公司、马鞍山恒晟智能制造产业园、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