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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二期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1.项目名称:安庆二期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安庆二期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建设地点: 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内容
2.3.1利用现有建筑物屋顶新建 25 MWp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EPC总承包范围”。
2.3.2本项目采用固定每瓦综合单价方式计费,预估总规模 25 MWp,最终按双方确认的实际装机容量结算(结算总容量不得超过项目预估总规模120%)。
2.4拟建光伏区域基本情况及建设容量预估如下:TPO屋面,25MWp。
2.5.建设工期:自项目开工令下达之日起100日历天(含240小时连续试运行时间)。
2.5.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方需完成项目部组建工作,提交开工报审材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月度分解计划、主要设备材料进场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编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5.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方需完成初步图纸设计,组织招标方开展图纸评审。
2.5.3中标方负责向安庆市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电力公司办理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申请及批复、现场勘察、厂房荷载检测等相关工作,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协调各方资源,取得属地电力公司接网意见函的批复,超过45天仍无法取得批复,甲方有权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2采购范围

3.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需完成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检验调试、缺陷修复、并网发电、全容量并网240小时连续安全稳定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生产、保修期等所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工程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招标方考核验收。EPC总承包单位以固定每瓦综合单价承包的方式完成全部应予实施的内容,最终容量按实施后双方确认的装机容量确认单结算,工作范围内所涉及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技术要求

请见具体发放的采购文件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需具有光伏施工营业范围/资质/许可;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无不良商业行为;
4.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工程施工能力;
4.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股东未正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4.7投标人未正在被行政机关列为经营异常等情形;
4.8本次采购不接受挂靠公司报名;
4.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6.2投标方资质要求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资质;
③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特别要求
中标后依法委托满足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设计单位需具备类似业绩且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如中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设计资质,可自行承担设计任务;无论分包与否,中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中标后依法委托有钢结构专业承包能力的单位承担钢结构部分施工(钢结构分包单位需具备类似业绩且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如中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钢结构专业承包能力资质,可自行承担钢结构施工任务;无论分包与否,中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等全面负责。
1.16.3投标方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体容量不低于5MW及以上的高压并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EPC业绩,业绩资料中需分别提供项目合同、项目现场图片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至少体现三方签章:建设方、EPC总包方、设计方或监理方)。
1.16.4投标方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 投标方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该项目经理需独立完成且目前未在其它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② 项目经理需提供连续近3个月社保证明和其担当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业绩资料中需分别提供项目合同、项目现场图片及有项目经理签字竣工验收报告。

5.报名要求

5.1报名方式

5.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奇瑞集团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d.mychery.com),注册成功后(以接收注册成功短信为准),请直接登录奇瑞集团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网站首页“服务专区”栏查看,注册成功并登录平台后,在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点击“加入收藏”在我的收藏里查看项目,并按本项目报名资料要求上传相关报名资料,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报名前办理数字安全证书CA并和登录账户绑定以免影响后续投标工作

5.1.2如无法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致电0553-5924643

5.2报名截止时间:2024-08-20 23:59

5.3报名资料

按照以下所列内容,在集团采购服务平台上传完整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我方将视为不合格,应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3.1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3.2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3资质证书;

5.3.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

5.3.5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5.3.6奇瑞集团投标方投标行为承诺书(https://ebd.mychery.com登录后首页界面“常用文件”栏-“供应商投标行为相关文件下载打印签章

5.3.7投标承诺书

5.3.8财务报表资料

注: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购买采购文件。

6.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方向投标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咨询服务类)请按11.1标书费缴纳方式进行缴纳,开具发票平台订单开票自行申请下载

7.投标保证金

7.1在获取采购文件(标书)后,还需缴纳人民币8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按11.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7.2项目定标后,未中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本协议7.3条约定的违约情形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退还,退还到账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以内,具体根据招标人财务计划安排。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围/串标、恶意投标、中途撤回投标、招标人告知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均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8.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向合同甲方缴纳人民币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且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违约等情况,甲方将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9.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奇瑞集团采购服务平台网页及奇瑞招标/瑞鲸科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张家山街道名铸置业广场A座26-27层

商务内容咨询:李振豪

手机号:15951939886

E-mail:lizhenhao@mychery.com

技术内容咨询:韩子成

手机号:18955329397

E-mail:hanzicheng@cheryholding.com

11.投标缴费信息

11.1标书费缴纳方式:

根据采购服务平台内相应标段生成的支付二维码,扫码网银进行支付。

11.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根据采购服务平台内相应标段生成的收款专属保证金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2.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奇瑞控股集团阳光监督、合规投诉/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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